集裝袋設計要嚴格執(zhí)行GB/T10454-2000國家標準。集裝袋作為出口包裝,,要保證出口貨物在裝卸、運輸和保管過程中有效地保護裝載物品,,安全完好地將貨物運至目的地。因此 ,集裝袋設計必須滿足四大要點,即安全性、保管性、使用性、密封性。
主要指集裝袋的強度。在設計時要考慮包裝容積、盛載物重量和包裝單位個數(shù), 還要考慮運輸距離的遠近和搬運次數(shù)的多少,采用何種運輸工具和運輸方法。在GB/T10454-2000集裝袋國家標準中,,嚴格規(guī)定了集裝袋基布和吊帶技術指標要求, 從安全角度出發(fā), 明確了集裝袋結構全部為底吊結構。安全系數(shù)必須達到1.6。
集裝袋產品應用面很廣,特別是包裝散裝的水泥、糧食、化工原料、飼料、淀粉、礦物等粉、粒狀物體,甚至于電石之類的危險品,裝卸、運輸、貯存,都非常方便。集裝袋產品正處于發(fā)展的上升階段,特別是一噸裝、托盤形式(一只托盤裝一個集裝袋,或裝四個)的集裝袋,更加受人歡迎。國內包裝行業(yè)的標準化落后于包裝業(yè)的發(fā)展。有些標準的制定與產品生產實際不符,內容還停留在十幾年前的水平。例如,《集裝袋》標準是運輸部門制定的、《水泥袋》標準是建材部門制定的、《土工布》標準是紡織部門制定的、《編織袋》標準是塑料部門制定的等等。由于缺乏產品使用的針對性與行業(yè)之間利益的充分考慮,還沒有一個統(tǒng)一、有效、利益兼顧的標準。